渝卫函〔2020〕338号
周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建议》(第0003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部门配套政策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发挥医保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作用,引导参保居民合理就医。一是积极倡导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规定统一医保就医管理模式,参保人员住院实行社区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二是实施差异化报销政策引导参保人员理性就医。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不同报销比例和报销起付线,一方面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另一方面降低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通过实行差异化支报销政策,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以获得更高的医疗保障,以此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就医。三是实行转诊激励机制。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直接在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线提高5%、政策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四是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目前已有100个病种实行单病种结算制度;探索建立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在2020年底前取消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面覆盖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需求,将所有需要用药的两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使患病参保人员得到有效的医疗保障。
二、关于“出台基层医疗机构引进人才政策,建立社区家庭医生工作室,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市人力社保局在公开招聘框架下,支持区县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方式方法,增加招聘次数,扩大招聘范围,公开择优招聘医疗卫生专技人员。总体来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对艰苦偏远的基层体现招聘政策的倾斜支持,包括放宽学历、年龄条件。每年全市统一组织基层紧缺实用医疗卫生专技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对渝西、渝东南、渝东北的乡镇,招聘条件放宽到全日制专科,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的中专(年龄放宽到40或45周岁);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其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学历条件最低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得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艰苦边远地区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区县或周边区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视情况在招聘简章、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上述措施,旨在解决基层尤其是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各区县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组建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团队,深入(村)社区建立家庭医生工作室,定时在家庭医生工作室坐诊,并为签约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让群众看病更加方便快捷。
三、关于“从学校选拔部分全科医生定向培养,逐步充实医疗团队”的建议
目前全科医生的培养途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专科医生(如内科、外科)通过培训转岗后,注册成为全科医生;二是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简称“规培”),注册成为全科医生。我市高校在校培养的订单定向学生目标是全科医生,此类学生毕业后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后,将进一步充实家庭医生队伍,当好居民健康守门人。2019年,我市每万人口全科医生配备已达到2.51名,到2030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力争达到每万人5名的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