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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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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函〔2019〕251号

  黄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涪陵中心医院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指导原则(2015版)》,经测算,到2020年,我市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数总数控制在9家以内,人类精子库总数控制在1家。

  目前,我市获准开展(含筹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共10家,其中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批的地方性医疗机构有7家;由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原总后卫生部)审批的部队机构有3家。

  从我市现有机构的服务现状看,绝大多数机构的服务量未达到饱和。目前我委正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下一步拟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决定是否增加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名额。如不再增加名额,将考虑对现有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如要增加名额,将进一步结合您的意见建议,对全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资源进行优化规划布局、科学合理配置,以便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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