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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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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函〔2019〕204号

  张丁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养老基地和群体就医问题的建议》(第0836号)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医养结合发展。近年来,为适应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和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我市积极出台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让老年人在养老养生的同时能就近就便享受就医、护理、康复等服务。一是加强政策创制。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同时编制《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主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主城区街道社区划分与公共服务中心布局规划》,鼓励养老院设立医院、医院举办养老院、养老院与医院联办,以及将养老设施与医疗设施集中设置或临近设置等安排,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二是落实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着力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与医养结合息息相关的配套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意见》,出台《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促使医养结合服务经费有制度性来源,以保障服务的可持续,从制度层面根本解决好医养结合费用负担问题,确保更多老年人能够享有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实施优惠政策。加强资金投入,推进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使用自有、租赁产权建设的新增床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0元/张、5000元/张的建设补贴,并对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此外,近年共累计安排资金约5亿元用于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市总工会南温泉疗养院、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残疾人收养康复中心、市革命伤残军人康复医院老年介护楼等一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建设,目前该批项目已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养老群体就医、康复等提供更多选择。

  (二)加强试点示范,探索医养结合多元化模式。重点支持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垫江县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区县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项目,经过三年的试点探索与大力推广,全市基本形成四种医养结合模式。一是医中有养模式。医疗机构利用医疗资源优势,采取建立老年病科、护理院、养护中心,或举办养老机构等形式,提供托老养老及医养结合服务。如:重医附一院成立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并与丹麦合作设立“中国—丹麦养老示范基地”;市十三院整体转型为市老年病医院;大足区人民医院等区县级医院增设老年护养中心。目前,全市提供养老照护和长期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33家(包括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护理院(站)26家,康复医院15家,开设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86个。二是养中有医模式。通过支持养老机构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或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护理站等方式,提高老年人医疗护理能力。如您提到的合展天池老年护养中心,还有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宏善康乐源养护中心等养老机构均设立医疗机构。目前全市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80所。三是医养协作模式。对不具备医疗服务资质和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采取“协议合作、嵌入医疗服务、共建医养联合体”等形式,提供医养服务。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议合作签约744对。四是居家医养模式。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平台作用,以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医养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保障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目前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健康管理率达到66.41%,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4.68%。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的建议非常中肯,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予以推进。

  (一)实施护理能力提升工程。截至2018年底,全市有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19.55万,占全市户籍人数的21.13%,其中失能老年人约有50万人。市卫生健康委将强化医养结合机构对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养老、长期护理服务,重点完善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富余医疗床位转型建设长期护理型床位。到2020年,力争按全市户籍老年人口0.75%标准配置建设医疗机构长期护理床位,每千常住人口长期护理床位不低于1张,新增长期护理床位不少于1万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二)促进医养结合深度发展。一是及时总结推广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垫江县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经验,鼓励支持大型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通过医办养、养办医、医养协作等方式,为老年群体提供医疗健康服务。二是研究制定失能老年人等级评定及照护服务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将成立医养结合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我市失能老年人等级评定和服务标准,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医养结合工作联动。配合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加大医保政策的支撑保障,加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切实让医养结合发挥作用。

  (三)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在已经明确社区养老机构健康服务功能和建设标准基础上,预留医疗健康服务空间,采取嵌入医疗、医养协作等方式完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确保到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设施和医养服务覆盖80%的城市社区、60%的农村社区,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四)加快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快全市医养结合护理人才培养。一是引导鼓励职业院校增设医养相关专业,培养医养结合相关专业人才。二是增加养老机构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推动落实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在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三是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开展合作,打造一批兼具学生培养、教师实践、生产和培训服务、校企双主体深度合作培养培训技术技能人才的双基地,充分利用校企师资、技术研发优势,积极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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