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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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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函〔2019〕269号

  谢命莲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事业改革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开(复)办区县乡村医生教学基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加强区县乡村医生教学基地建设,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对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市共有10所卫生类中专学校,开设农村医学、中医、护理、药剂等8个相关专业21个专业点,在校生1.8万余人,此外,合川区、垫江县卫生类中专学校正在审批之中。我委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号)要求,不断加强乡村医生培养。一方面,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在职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人员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

  下一步,我委将协调教育部门,根据人才需求情况,优化卫生类中职学校布局,发布鼓励发展专业目录和过剩预警专业目录,引导和鼓励职业学校按相关要求增设医药类相关专业,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认识,积极报读,支持职业学校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学校师资设备,承担医药卫生类技术培训。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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