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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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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函〔2019〕234号

  潘捷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中医养生保健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治理伪中医养生的建议》(第0618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客观存在,对此,自2018年底以来,在国家统一部署下,我市相关部门对该乱象进行联合整治,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部门联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2019年1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渝市监〔2019〕8号),将无证经营、虚假“养生”广告宣传、以“保健”为名开展违规违法行为等9类行为列为重点查处内容,严厉打击会议营销、保健品、药品市场的违法行为,先后开展“非法会议营销”“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190件,涉案金额3.85亿元,罚没4301.7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件,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行业管理,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

  “权健”事件发生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迅速反应,于2018年12月29日出台《关于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18〕274号),部署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1月1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打着“中医养生保健”名号的机构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审查批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加强对互联网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中医养生保健信息清理。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各类非医疗机构363家,发现违法行为机构19家,立案9起,切实加强了行业管理。

  三、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从业人员管理,维护好中医药服务主阵地,市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庆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范围扩大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下一步,我委拟对全市备案制中医诊所进行专项检查,对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规范化执业有关问题进行调研,贯彻落实国家拟出台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良好环境。

  四、加强健康科普,提升广大群众中医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拟新建一批市级中医药健康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继续办好《名中医到社区》中医药科普电视栏目,探索打造中医药新媒体传播平台,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医药健康文化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巡讲等活动,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和中医药健康服务真伪鉴别能力。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对重点区域、场所、对象开展经常性联合专项执法工作,共同认真梳理分析养生保健服务监管的薄弱环节,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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