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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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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函〔2019〕263号

  董长明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事业改革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乡镇卫生院功能重新定位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镇卫生院是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农村设置的公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功能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近年来,重庆市围绕“发展、服务、提质、获得感”四个关键词,不断完善机制,在重点难点问题上突破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强化乡镇卫生院管理。

  一、强化政策引领。

  2018年3—5月,市卫生健康委采取收集资料、现场调研、人员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40个区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现状、财政投入、人事薪酬、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对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与基层医务人员、村医和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院坝会6场,详细了解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面上和点上情况,认真梳理出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主要面临的问题。针对问题,历时一年,创新性制定重庆市基层卫生改革与发展纲领性文件《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于2019年2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该办法明确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主要功能为: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为居民提供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管理服务。同时,明确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任务、基本医疗、公共卫生、院内管理及其他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二、实行等级评审。

  2018年11月,印发《关于印发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办发﹝2018﹞242号),启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266条的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涵盖乡镇卫生院资源配置、医疗服务、基本公卫服务、综合管理等各个环节,同时,制定评审管理办法和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评审专家“双持续改进”机制。将乡镇卫生院分为甲、乙、丙三级进行管理,其中甲级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力争4年内有1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甲级乡镇卫生院标准。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一是继续开展评审,把握工作节奏,严格创建标准,规范开展核查,严格控制数量,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强化结果应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基层卫生机构的评审结论与建设规模、设备配置、床位设置、学科建设、技术准入、高级职称岗位占比、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评优评先、用药目录等政策相衔接,结合实际向甲级乡镇卫生院倾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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