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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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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函〔2019〕211号

  董其慧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璧山区修建儿童医院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加强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建设,缓解儿童医疗服务供给与患儿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加强市级龙头医疗机构建设,更需要加强基层服务体系能力提升。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我市儿童医疗龙头机构建设

  《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渝府办发〔2016〕180号)在“十三五”依托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在渝北区礼嘉建设“重庆儿童医疗中心”(重医附属儿童医院礼嘉院区)。继2014年该院门诊楼建成投用后,2015年住院楼项目也启动建设,目前正抓紧实施,将于2019年竣工投用,届时可新增床位1480张,极大缓解主城儿童看病难问题和全市儿童疑难病症就医问题。

  二、促进全市各区域儿童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16〕76号)。明确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以市和区县两级儿科为主体,以区域儿童急危重症治疗中心为重要补充的区域均衡发展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7名。三级综合医院要建立儿科门诊,根据需要逐步完成儿科病房设置,二级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儿科门诊,需求较大的设置儿科病房,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有 1 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床位数,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同时,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重医附属儿童医院牵头建立儿科联盟,开展对成员医院的技术指导和帮扶,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各区县儿科医疗诊疗水平。

  三、加大全市儿童医疗服务体系机构建设资金投入

  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明确作为“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市级儿童医院,区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为主体的区县(自治县)级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对省级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儿童医疗机构进行专项建设,“十三五”期间加大投资额度,对区县级医院(含儿科建设)和妇幼保健院进行建设,共争取中央资金23亿元,建设项目87个,这些项目的建成极大地缓解了各区县儿童的就医难问题。

  四、谋划新增市级儿童医疗卫生资源

  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渝委发〔2018〕33号)中提出实施儿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拟策划在主城区新建1—2所儿童专科医院。为落实《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已对主城区拟新建儿童医院建设方案进行研究,初步论证新建儿童医院的床位规模、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对项目选址提出建议意见。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充分考虑优质医疗资源的布局问题,根据市级部门的职能,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共同对中介机构的研究成果进行深化和完善,就新建儿童医院的方案向市政府提出决策参考意见。二是继续加强区县儿童医疗资源建设,继续实施全面健康保障工程,促使县级综合医院加强儿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推进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以及基层医疗服务人员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实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渝府发〔2017〕45号)确定的儿童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目标。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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