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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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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函〔2019〕203号

  尊敬的米绍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社区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除“四害”工作的关心支持, 结合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有关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长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坚持每年组织开展春秋季统一灭鼠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夏秋季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区县、卫生乡镇的创建,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等大力消除“四害”孳生环境,我市“四害”密度总体上得到较好的控制。但是,在一些局部区域,特别是如您在建议中反映的城市老旧社区,由于“四害”孳生环境复杂,居民卫生意识和“四害”防控意识不强等原因,防控难度很大,防控效果还不理想,群众满意度不高。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老旧社区的四害防制工作。

  一、突出重点,统一防制

  按照统一防制的原则,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中,始终把老旧社区作为除“四害”统一防制工作的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督促各区县在环境卫生方面重点整治、四害密度方面重点监测和防控过程重点监督。特别是要将其作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卫生县城暗访、技术考核的必查项目。

  二、加强技术指导和宣传

  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研和技术指导,研究制定老旧社区“四害”防制技术规范,帮助指导老旧社区科学开展除“四害”工作。同时,加强“除四害”知识宣传,组织开展除四害知识进社区活动,督促各区县结合春秋季统一灭鼠、爱国卫生活动月等,每年必须举办社区除“四害”知识讲座,开展社区工作人员除“四害”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卫生意识和除害防病的知识。

  三、加强密度监测

  按照《重庆市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实施方案(2016年)》要求,进一步加强老旧社区“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将老旧社区作为重点监测点位开展监测,掌握老旧社区“四害”密度状况,及时指导防控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示范引领和专业化防制

  继续在全市各区县组织开展“除四害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带动老旧社区除“四害”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争取市级专项资金投入,督促各区县按照《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落实公共外环境防制经费,支持鼓励区县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四害”专业防制机构,在公共外环境、特别是老旧社区开展专业化“四害”防制服务,以有效控制老旧社区“四害”密度,减少四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五、强化“四害”防制安全

  督促各区县在使用化学药物杀灭“四害”之前,必须通过广播、电视、社区公示栏等宣传公布统一施药的时间、药物施放期间安全注意事项等,公共外环境鼠药投放点要有警示标识,确保人畜安全,特别是要重点加强老旧社区除“四害”安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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