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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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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函〔2019〕225号

张先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支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09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农村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农村群众就医需求的现状,避免农村群众就医时舍近求远,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保“病有所医”有效落实,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不断加大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投入,逐步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工作如下:

  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一镇一院、一街道一中心、一村一室”规划设置,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城乡全覆盖。目前全市有884所乡镇卫生院,20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847所村卫生室,27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建立农村30分钟、城市15分钟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圈。

  二、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2011年起,市政府三年共投入6.6亿元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2014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100%。各区县政府设立专项建设资金,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装备,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由30870张提高到46568张,提高50.8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台件数由9376台件提高到15411台件,增加64.37%。

  三、将基层卫生机构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将构建“供给足、环境美、服务优、上下联、信息通、医防融”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根据《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争取市财政安排约5200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数字化医疗设备、数字化接种门诊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健康服务环境,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促进分级诊疗。三年计划总投入5.58亿(含区县财政投入)。

  下一步,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级财政将依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原则,多措并举把更多财力物力投向基层、优惠政策倾斜基层。一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机制,按预算管理相关制度政策,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落实人员经费、设备购置、基本建设和专项补助,确保乡镇和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二是推广彭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团化管理经验,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抱团发展机制,设立“资金池”,在不减少财政投入的前提下,增强基层筹资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条件。三是积极争取和建议中央从基本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等方面加大对我市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转移支付力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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