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67号建议的复函
张双全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药政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全市公办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机制的建议》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
(一)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廉价药品、急抢救药品短缺,价格上涨的问题。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其一,为提高低价药生产企业积极性,保障常用低价药品市场供应,2014年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系列文件,对低价药按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进行价格管理,企业可按规定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直接挂网。低价药政策出台后,常用低价药价格普遍上涨。其二,近年来由于原料短缺、原料垄断、环保问题整改、生产线改造、生产成本倒挂、产能受限、不愿配送边远基层单位、极端天气、突发灾害疫情等多种复杂原因,目前全国各省市均存在部分药品短缺问题。这类药品主要是低价药品、急抢救药品,由于短缺造成了市场供小于求,价格涨幅较大。而药交所交易规则设置有“入市价”天花板,一些紧俏品种生产企业认为入市价限价过低,不愿在平台挂网,医疗机构只能采取备案方式,线下加价采购。此外,重庆市存在的医保药品倒挂问题也加剧了药品短缺矛盾。为缓解药品短缺矛盾,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国家和重庆市已实施定点生产、低价药分批挂网、入市价动态调整、分类集中采购、带量采购、联合议价等多种措施,并着手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长效机制。二是关于儿童用药少的问题。我国儿童用药品种和适宜剂型规格不足的问题一直以来客观存在,临床医生往往采取使用成人剂型、剂量酌减等方式进行替代,但安全性存在严重隐患,为此2014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29号),在儿童药品申报审评、研发创制、保障供应、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多方面提出工作指导意见,目前该项工作在国家主导下有序推进。
(二)医保药品报销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医保药品价格倒挂的问题。2015年,国家实施了药品价格改革,从当年6月1日起取消了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原政府定价。为管控重庆市药价不发生短时间内大幅上涨风险,市政府采取了“三不两控”政策。“三不”指医保支付做到“三不”:医保药品“采购价”不高于重庆药交所的“挂牌价”,医保药品销售价不高于原政府定价,如果高于原政府定价部分,医保不予支付。“两控”指医疗机构和药店做到“两控”:药品的采购价不高于重庆药交所的“挂牌价”,销售价不高于原政府定价。“三不两控”政策是临时过渡性政策,但至今仍未取消,给医疗机构正常运营增添了负担,也加剧了药品短缺矛盾。市卫生计生委已多次协调市人力社保局调整该政策,市人力社保局拟通过出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替代该政策。二是关于医保带量采购政策未落实的问题。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医保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7-48),医保药品采购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非医保药品采购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实施。2017年下半年市卫生计生委完成了采购量靠前的两批共85个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工作,第一批整体降幅10.61%,第二批平均降幅12.31%,已及时实施,效果明显。市人力社保局也启动了首批医保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目前正加紧实施。
二、建议采纳及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卫生计生委已经并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予以改进:
(一)关于利用重庆药交所平台,着力实施好全市统一带量询价议价采购的建议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医保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非医保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目前,市卫生计生委依托药交所平台,贯彻落实了国家和市政府布置的药品分类集中采购任务。一是量大药品开展网上议价集中采购。药交所采集各省中标价按规则计算均价作为入市价、企业不高于入市价挂牌,区县联合体以挂牌价为基础与企业再进行网上议价,集中采购。二是开展药品带量采购、联合采购。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了短缺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方案和采购细则,组织遴选了29个备采的短缺药品报送市人力社保局。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对结核病免费治疗药品和采购量靠前的85个非医保药品实施联合议价采购。三是实施低价药分批挂网采购。从2015年12月起,按照低价药价格涨幅(涨幅100%以下、100%-300%、300%以上)分三批挂网,2017年最后一批挂网采购工作全面落实。四是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采购政策。按照国家谈判药品采购要求,2016-2017年,将两批共39个国家谈判药品按国家谈判价格在药交所平台挂网采购。五是执行定点生产药品采购要求。2015年起,落实两批共7种国家定点生产药品按规定厂家和价格在药交所平台挂网,其中2种药品在2017年退出国家定点生产后,及时下发通知提醒。
在保障低价药品、短缺药品供应方面,市卫生计生委也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实施低价药分批挂网采购。允许低价药政策性涨价,稳定市场供应。二是建立短缺药品监测制度。2016年起设立15家医疗机构监测点,定期网上报送短缺药品情况,由药交所平台核实短缺原因后报告国家药管平台。三是建立短缺药品储备机制。2013年制定了短缺药品清单,财政贴息、经济信息委牵头,遴选市内2家大型药品经营企业进行3000万元医药储备。四是参与短缺药品撮合谈判。2017年参加国家组织的短缺药品多省市撮合谈判,对青霉胺、鱼精蛋白按撮合价直接挂网,恢复市场供应。五是建立部门会商联动机制。2017年下半年初步建立了由卫生计生、经济信息、食药监、人力社保、物价等部门参与的会商联动机制。六是处置药品短缺问题。2016年至今,妥善处置了洛贝林、地高辛、巯嘌呤、维A酸等多起药品短缺事件。七是研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长效机制。拟于今年出台重庆市《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并采取系列措施。
(二)关于建立好重庆药交所与市级医保部门药品价格即时对接机制的建议
市卫生计生委积极协调市人力社保局,呼吁和推动解决医保药品倒挂问题。一是调查倒挂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调整用药目录,要求尽量采购未倒挂的替代品种。二是要求医疗机构对临床必需药品,无论价格是否倒挂,必须坚持采购使用。三是通过电话、上门、会议、去函等多种方式主动向人力社保部门沟通情况。将短缺药品监测、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和市场撮合药品直接挂网政策和价格等信息也及时通报人力社保部门。四是要求药交所更新药品挂牌价格数据后及时报送人力社保部门。五是积极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开展短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前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了《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重庆市常用低价药品医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社险发〔2016〕7号),对照药交所报送的低价药及其价格,对医保数据进行清理,实时进行医保数据库中的低价药品维护。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拟在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出台后,结合重庆医保药品市场实际贯彻落实,探索医保药品支付价格形成机制。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