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89号建议的复函
李晏清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渝东南贫困区县卫生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第0889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区县级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主要由区县政府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建设、配置标准,经区县发展改革等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建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由区县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同时,市财政主要通过专项补助的方式,支持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并在资金分配时对贫困区县倾斜。近年来,市对渝东南片区转移支付逐年加大,2017年下达卫生类转移支付17亿元。
二、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将其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程,积极争取资金在渝东南片区尤其是贫困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方面给予投入支持,且加大了对单个建设项目的资金补助额度,并在公立医院改革、医院建设、学科发展、医院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定向培训等方面给予区县级医院倾斜支持。目前,市卫生计生委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将武隆区人民医院、武隆区中医院等相关建设项目纳入了《重庆市“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市卫生计生委将督促上述项目进一步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进度,以便符合中央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实施,已制定出台《重庆市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018-2020年)》,计划2018—2020年每年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20万户,三年改造建设60万户,到202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5%以上。同时,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将遵循“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切实体现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督促考核奖励的撬动功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实行年度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对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效果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市财政局通过转移支付进行奖补。进一步加大投入,将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督促检查、宣传、技术培训等方面经费需求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