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93号建议的复函
郑辉代表:
感谢您对基层卫生人才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放宽年龄、学历等报考条件充实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队伍的建议》(第0793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人力社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卫生系统在基层人才招聘工作上通过优化政策、整合项目、简化流程、提升自主权等方式,为基层招聘了一批实用紧缺人才,通过能力提升大轮训、骨干实训等方式,着力提升了基层整体能力和水平,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得到长足进步。截至目前,全市基层卫生人员数达4.40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基层卫生人员1.44人,拥有全科医生3127人,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1.03名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05万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有2.31万人(占52.71%),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0.57万人(占13.02%),55岁及以下卫生技术人员有3.78万人(占85.84%)。
在各区县自主招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大优化政策,加大招聘力度,从市级层面,市人力社保局与市卫生计生委联合面向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基层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项目、属地化专科生考核招聘项目两个招聘项目,成效效果明显。
一、基层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项目
针对基层紧缺的儿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影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人才,制定招聘政策。一是招聘条件优惠。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门类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其中渝东北和渝东南的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不含护理),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二是招聘程序便捷。对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5的岗位省去笔试环节,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核、现场确定拟聘用人员,程序便捷,同时也确保招聘优秀、适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紧缺岗位充足。各区县在岗位设置时,针对基层急需紧缺岗位,将招聘计划重点向儿科学、妇产科学、老年医学、精神卫生学、麻醉学、影像医学、全科医学等基层急需紧缺专业倾斜,通过全市集中招聘,为基层补充一批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目前,已累计为各区县招聘近3000名急需紧缺实用人才。
二、继续实施属地化专科生考核招聘项目
出台了《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公开考核招聘项目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6〕70号),针对贫困区县的乡镇院,提供优惠招聘政策,招聘重庆籍或贫困区县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一是定位准确。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偏远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不去、留不住的实际问题,招聘主要针对具有本区县或相邻区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大专毕业生,让招聘人员能扎根基层,安心工作。二是流程便捷。按照考核招聘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由各区县牵头组织开展公开考核招聘。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直接入编入岗。三是保障优厚。为让招聘人员安心工作,由市财政统筹,对招聘人员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三年予以补助。目前10余个贫困区县已累计招聘100余名。
下一步,将继续在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招聘项目,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放宽招聘条件,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切实保障人民健康。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