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命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实施农村“改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第074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相关协办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已将其纳入新启动实施的15件民生实事内容。为此,市卫生计生委已制定《重庆市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三年行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018-2020年)》(下称“计划”)。计划关于“多方统筹资金”明确提出:市财政局统筹协调相关涉农建设资金,支持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继续实行年度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对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进行奖补。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承担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落实专项资金,做好与相关市级部门的对接,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将针对巫山县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改造升级等项目的对接支持,共同推进巫山县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工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