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22号建议的复函
刘凯文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农村旱厕改造的建议》(第012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已纳入新启动实施的15件民生实事内容。市卫生计生委按照《重庆市农村改厕三年行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018-2020年)》进行部署实施,大力开展包括农村旱厕在内的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有关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市及各区县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村改厕的宣传,把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白的改厕知识普及到每村每社每户,充分调动群众改厕积极性。
强化教育引导,利用“世界厕所日”“中国旅游日”“世界卫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文明如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文明如厕”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农村改厕经费投入
有机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市财政统筹协调相关涉农建设资金,大力推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全市继续实行年度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对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进行奖补。各区县(自治县)按照要求,承担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落实专项资金,做好与相关市级部门的对接,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