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6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17-08-21
字体: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0668号建议的复函

 

周兴福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在市第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贫困区县医疗扶贫力度的建议》(第066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市长张国清要求逐户落实帮扶责任,扶贫攻坚措施要落地见效,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市卫生计生委等市级相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全市脱贫攻坚总体战略出发,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着力做好贫困地区医疗扶贫工作。

一、 健康扶贫工作情况

(一)不断完善医疗保障,着力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

一是提高基本医保保障水平。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达100%。2016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大病报销比例均提高10%,住院报销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均降低50%。二是健全补充商业保险。由市财政扶贫资金全额出资,为贫困户购买大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保险赔付起付线降低50%,保额提至50万元。三是完善民政医疗救助制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并实行资助参保。四是设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市扶贫办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区县设立扶贫救助医疗基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医疗救助。

(二)不断加强精准帮扶,着力提升健康扶贫实施效果。

一是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帮扶专项资金。全市探索建立医疗帮扶专项资金1.8亿余元,为59余万人次贫困群众提供分类救治、减免部分医疗费用、集中免费体检、免费义诊等个性化医疗帮扶服务。二是积极推进分类救治。全市对能够一次性治愈的7289人集中力量进行治疗,对需要维持治疗的44770人开展长期治疗。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分类救治。三是推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全市农村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签约281万户、覆盖102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贫困群众优先享受到“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四是建立区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的比例达到90%以上,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三)不断推进体系建设,着力提高贫困地区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贫困区县硬件设施建设。累计投入18亿多元,支持贫困区县建设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108所。全市所有贫困区县实现至少1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二是加强人才学科建设。近年来安排资金2087万元,优先支持贫困区县建成特色专科60个、首批区域重点学科10个、临床重点专科33个,分别占全市的41.96%、45.4%和32.4%。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和属地医学本科生450名,培训乡村医生3.3万人次。职称晋升向贫困区县倾斜,高级职称通过947人、中级通过2435人。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中高级职称2714人,占全市的27.09%;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有13063人、占全市的25%。三是加强对口帮扶。印发实施了《重庆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组织26家市内外三甲医院对口帮扶14个国家级贫困区县级医院,70个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区县84所乡镇卫生院,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细化健康扶贫的各项工作措施,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救治水平为主线,以切实减少因病致(返)贫为根本,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扶贫济困医疗基金、政府补助等七重保障机制的资源优势,按照“全面覆盖、分工衔接、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患病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等“三个一批”行动,逐步建立健全健康扶贫长效巩固机制。

(一)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区县级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实现全市18个贫困区县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全覆盖、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全覆盖、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实现贫困地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二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学生招录,继续对贫困区县在人才招聘、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加大项目和政策倾斜力度,为贫困区县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属地化专科生考核招聘项目,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职称评审,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大轮训等措施,促进优资医疗卫生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区县县级医院、二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村卫生室机制,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建立帮扶双方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服务,加快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四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及考核机制,严查“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方便贫困群众看病,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二)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帮扶资金投入长效机制。针对贫困患者,尤其是因病致(返)贫患者,构建制度化的保障机制,对慢病患者的维持治疗和健康管理提供长期保障。完善贫困患者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行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建立政策保障长效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和政府补助,做好制度衔接和延续,根据工作进度适时调整,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三是制定全市分类救治方案。根据国家《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结合重庆本地实际和部分区县分类救治工作经验,抓紧制定重庆农村贫困人口分类救治方案,科学确定集中救治病种、科学确定定点医院、科学统筹救治经费,精心组织,“靶向治疗”,实施好“集中救治一批”。四是完善先诊疗后付费。根据国家《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在全市前一阶段施行“先诊疗,后付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政策,落实定点医疗机构为贫困患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算。

(三)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

一是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防治措施与健康扶贫工程和各区县当地实际有机结合,强化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措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治理力度,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卫生水平。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强对不良健康行为干预。在贫困地区大力普及健康知识,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促进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增强贫困群众防病治病意识,减少疾病发生。二是加大对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统一印制各区县(自治县)健康扶贫惠民手册,让贫困患者直观了解本地健康扶贫的相关政策,确保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健康扶贫的工作流程,保证健康扶贫各项措施实施到位。三是提高对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视程度。通过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建设,树立健康扶贫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全市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健康扶贫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真正让贫困区县困难群众从医疗帮扶工作中得到实惠,实现获得感。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