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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第023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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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0237号建议的复函

 

欣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妇幼健康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向孕妇在孕期免费提供两次艾乙梅检查的建议》(第023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实施的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之一,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目前,该工作执行的项目方案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方案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检测技术规范,在孕早期或初次产前检查时,为所有孕产妇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尽早明确其感染状况;对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也要及时进行检测与咨询。对未感染的孕产妇,提供常规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定期随访。”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旨在“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对于您提出的“可能存在早孕期建册时检查结果阴性,而需要半年后即孕后期再次复查”的高危人群,目前确实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主要原因是没有专项经费。下一步,我们将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市政府报告开展孕后期复查的重要性,积极呼吁增加免费检查次数。同时,我们将加强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促进解决“服务对象依从性差”的问题。项目方案中也有明确要求,“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当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宣传。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促进健康行为。”

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入分析您的建议,并结合实际,细化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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