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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2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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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28号建议的复函

 

李欣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我市临终关怀服务体系的建议》(第0228号)收悉。感谢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现有资源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建设

    一是立足实际,抓好医疗重点领域工作,扶持一批多元化的办医机构,着力推动临终关怀服务体系的建立。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06号),在市场准入、财税优惠、土地保障、医疗服务价格、人才培养、医师流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满足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积极支持现有一般综合医院、养老院开设临终关怀病区或病房,对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416号)“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医疗机构,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险服务就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3号)的要求,对申报符合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对开展临终关怀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给予重点扶持。

二是大力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孵化基地等措施,加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育力度。自2011年起,全市共投入700余万元立项了60个相关老年人和临终关怀的市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截至2016年底,我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已登记志愿服务组织分别有129家和111家,成为吸纳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重要载体和推进临终关怀社会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

三是通过加强“三社联动”,一方面依托社区社会工作室就地为社区居民开展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关系调适、资源链接、临终关怀、哀伤辅导等专业服务;另一方面在福利院、乡镇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内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专人为服务对象提供照料护理、精神慰藉、生命教育等专业服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营造临终关怀服务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市财政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每年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均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以上,并逐年提高对民生的保障水平。市财政局一方面结合现有财力,积极研究探索包括临终关怀在内的民生新领域相关工作;另一方面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先行先试,为群众提供更好的人性化服务。

   三、加快临终关怀人才培养,加强临终关怀培训体系及学科建设

     一是加强对在校医护学生的培养。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等院校分别设置了护理学、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开设了死亡教育、临终关怀等相关人文课程,将临终关怀的人才教育、培养、培训与临床医学类人才培养同步进行。各大医院将临终关怀等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见习医生规范化培训范围,部分医院设立临终关怀病房,对临终病患实施特殊照护。

     二是推进临终关怀研究和交流。20161029日,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临终关怀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在重庆成立,来自北京、上海等全国相关医疗机构、高校和社会组织分享了临终关怀社会工作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实践的经验。在临终关怀社会工作的介入、临终关怀跨专业团队协作机制建设、临终关怀服务流程及标准、多元合作模式下的儿童临终关怀、老年临终关怀与老龄化社会治理等领域做了深入交流。 

    四、创新开展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国际社工日、国际志愿者日、重庆志愿者日、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各类专业培训机会,广泛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和专家讲授,开展生命教育和移风易俗教育,传递用生命影响生命的社工理念和临终关怀志愿精神,逐步扩大全社会对临终关怀服务的认识。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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