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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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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1号建议的复函

 

周德凯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我市医师多点执业的建议》(第020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为了加强卫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并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实施后,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备案不再需要原单位(主执业机构)同意,且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备案后,即可在备案机构开展相关诊疗业务。

为做好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该政策对促进医师流动、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做好《办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医师注册改革的衔接与配套,确保医师注册管理工作平稳实施

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将积极吸纳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后续的管理要求及医师电子注册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完善医师注册管理流程,优化医师注册管理,推动医师的合理流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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