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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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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7号建议的复函

 

杨秀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依托区县人民医院建立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议》(第0757号)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所提及的部分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不同程度存在建筑布局及流程不合理、设备陈旧、临床消毒供应不规范的现象确实存在,市卫生计生委已予以高度关注并进行规范管理。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规范的消毒供应中心,并将此内容作为等级医院评审指标之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达到国家《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标准的发放《消毒供应中心合格证》。一级医院暂没有明确要求设立消毒供应中心,其消毒灭菌工作可以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同样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消毒标准。

二、目前,由于国家精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毒供应未被纳入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故对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实行许可制度的条件尚不成熟,市卫生计生委可进一步向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反映该事项。

三、市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研究您的建议意见。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消毒供应管理,研究制定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探索采取集中消毒供应模式,根据各个区县及各个医院的具体情况,由当地消毒供应能力强的医疗龙头牵头单位实施,以提供专业化的消毒供应服务又避免卫生资源重复投入造成浪费。同时,国家政策也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建立第三方消毒供应机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消毒供应机构。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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