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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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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2号提案的复函

 

郭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医疗资源共享平台,优化双向转诊流程的建议》(第030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借鉴。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我委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互联网+”的新时代,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深入的影响,我市近年来致力于卫生信息化建设,就搭建医疗信息平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制定居民健康卡等内容进行了探索和努力。同时,我们在国务院和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建立健全转诊渠道、程序和标准,实现不同层级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为群众带来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一)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我市按照“分项目、分阶段”工作思路,逐步推进全市39个区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电子病历和区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一体化业务系统与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流程,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基层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数据源。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区域开展平台数据集成和业务监管试点,总结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3种数据集成模式,有效指导全市各区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施。截至2015年底,39个区县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系统已覆盖辖区内9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32个区县电子病历系统已覆盖辖区内9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

(二)创新居民健康卡项目实施路径。

目前,我市已完成健康卡卡片及密钥管理系统(测试性)的搭建,实现了与国家卫计委统计信息中心的系统互联互通。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达成以PPP模式推进健康卡试点工作的共识,经与多家意向性合作伙伴密集谈判和综合分析,已与两家信息技术公司达成三方合作协议,共同组建本地企业,现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并计划按照规范化的“大银医”模式,促进健康卡业务在本地医疗机构落地应用。

(三)初步建立人口健康信息数据中心。

通过对全市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核心数据库的标准化数据采集和存储,逐步形成依托卫生信息专网和两级信息平台、标准规范的人口健康信息数据中心,为实现全市范围跨区域、跨机构、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支撑全市分级诊疗服务和实现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大力推进以双向转诊为重要内容的分级诊疗。

     近年来,我市不断致力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要求。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病人为中心,从体系建设入手,切实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逐步探索建立“医疗质量高、医疗服务好、运行效率高、百姓得实惠”的分级诊疗模式。于2015年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基层首诊的50个单病种,组织制定了包括脊髓损伤、老年综合征在内的16个单病种在二、三级医院间双向转诊标准,目前,相关配套文件也已下发。同时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也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如您所说,我市在双向转诊的信息化建设和标准的进一步完善上还存在一定问题,结合您所提到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财政争取专项经费,大力推动全市的医疗信息化大平台建设,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探索基层医疗机构和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信息对接,逐步实现患者转诊信息在上级医院和下级医院的互联互通,达到医疗资源共享的目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制定和完转诊标准,并探索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综合医院共同制定转诊标准,实现转诊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并加强对双向转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委医政医管处,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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