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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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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3号建议的复函

 

董长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我市部分乡镇卫生院重新定位的建议》收悉。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当前我市存在的大医院看病难、住院难、看病贵与乡镇卫生院资源利用率不高的部分问题,并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于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第一个以省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了《重庆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性质,强化了政府保障职责,改革了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了村卫生室5个稳定的政府补助渠道,保障了村医的基本待遇;打破限制建立激励导向机制,加强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们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形象。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2011年起,市政府三年共投入6.6亿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2014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100%。二是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已建成标准化行政村卫生室7977所,标准化率达92%。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系统有效统一,全面统一了机构颜色、标识、标牌等,加强院内环境文化、中医馆建设和便民服务设施配置,极大地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形象。

此外,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心医疗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通过落实《重庆市基层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管理核心制度》,进一步促使其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技术流程,规范诊疗行为,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获得比较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和基本医疗服务。

虽然我们在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您所提出的具体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我市积极做好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十三五”规划,将开展乡镇卫生院分级管理评价工作。我们已组织专家经多次研讨论证,初步形成了《重庆市乡镇卫生院分级管理标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试评价工作,逐步推进乡镇卫生院分级管理,形成合理的乡镇卫生院层级结构,为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奠定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分级诊疗。根据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83号),创新性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不拘一格建立上下联动协作机制。完善双向转诊流程,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争取政策配套,助推分级诊疗。协调相关部门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如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建立医疗保险支付激励约束机制等。适时调整基层首诊和急慢分治的病种数。继续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要服务内容,让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家庭建立契约式的服务关系,增强基层医生的责任意识,增进医生与居民的交流互动和联系,促进病人首诊到基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5月10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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