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重庆市2019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重庆市2019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乡村医生管理,落实乡村医生持证上岗、定点行医的相关规定,现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注册对象
(一)持有2014年1月1日之后换发(或新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拟继续在村卫生室(所)从业的乡村医生。不包括在村卫生室(所)从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根据《条例》第十四条、十八条规定,对不符合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不予注册、注销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注册时间
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再注册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注册程序。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通知》以及本通知要求,规范注册程序,认真做好再注册工作的宣传、体检、审核、公示、发证、信息报送等工作。申请再注册的乡村医生,应当填写《重庆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附件2),持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个人学历证明、执业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2014-2018年考核结果、身体检查健康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执业再注册。
(二)严格注册审核。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的审核工作要与乡村医生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相结合,业务考评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和学习培训情况等,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其他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对不符合再注册条件的,不得再注册,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对注册过程中徇私舞弊、造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一经发现,取消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并处理有关责任人,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要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资产档案和乡村医生的个人信息档案,做到一室一档、一人一档,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和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5月底前,各区县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备案,同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再注册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9年6-11月,各区县全面推进再注册,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宣传:要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和通知回执单制度,切实保证通知到符合再注册条件的每名乡村医生,并保存相关书面或影像资料备查,再注册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相关申请。体检:标准由各区县参照执业医师体检标准自行制定。审核: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公示:再注册人员名单和不予注册人员名单应当在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内连续公示5个工作日。发证:对符合再注册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规定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地点、学历等信息有变动的,按编制原则及时调整证书编码。信息报送:各区县应于11月30日(星期六)前将《重庆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备案。
(三)总结阶段。2019年12月,汇总分析乡村医生信息,总结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是对乡村医生从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有利于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涉及面广、操作性强,关系到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填写《重庆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联系人统计表》(附件4),并于3月25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处,确保再注册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本次再注册工作所换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免费申领。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执业再注册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原卫生部办公厅《转发关于不宜收取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费复函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4〕43号)执行,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专项工作经费,不得向乡村医生收取费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卫生健康委将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期满再注册工作纳入2019年的重点工作,并适时对各区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推进,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联系人:黄元斌、唐治琴;联系电话:67792185 、67705459;邮箱:cqjcws@126.com。
附件:1.重庆市乡村医生证书编码编制原则
2.重庆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
3.重庆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统计表
4.重庆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联系人统计表
附件1
重庆市乡村医生证书编码编制原则
重庆市乡村医生证书实行二十位编号制。从左至右,前两位以23作为区位编码,第三、四位为区县(自治县、市)编码(从01-99),第五、六位为乡镇编码(从01-99),第七、八位为村编码(从01-99),第九位为乡村医生性别编码(男性为1,女性为2),第十、十一、十二、十三位为乡村医生出生年份编码(如1958年出生,编码即为1958),十四、十五位为发证年份编码(如2009年注册,编码即为09),第十六位为首次是否免试注册编码(首次注册符合免试条件者为0,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注册者为1)第十七位为专业分类编码(中医专业为0,临床专业为1),第十八位为学历编码(无学历为0,中专为1,大专为2,本科及以上为3),第十九位、二十位为乡村医生自然编码(从01-99)。乡村医生证书编码前四位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编制,其余十五位由各区县(自治县、市)在乡村医生注册时编制。
区县 | 编号 | 区县 | 编号 | 区县 | 编号 | 区县 | 编号 |
万州区 | 2301 | 巴南区 | 2314 | 潼南区 | 2322 | 奉节县 | 2326 |
黔江区 | 2303 | 长寿区 | 2313 | 荣昌区 | 2320 | 巫山县 | 2327 |
涪陵区 | 2302 | 江津区 | 2318 | 开州区 | 2329 | 巫溪县 | 2330 |
大渡口区 | 2308 | 合川区 | 2316 | 梁平区 | 2328 | 石柱县 | 2336 |
江北区 | 2304 | 永川区 | 2317 | 武隆区 | 2335 | 秀山县 | 2339 |
沙坪坝区 | 2305 | 南川区 | 2334 | 城口县 | 2331 | 酉阳县 | 2338 |
九龙坡区 | 2306 | 綦江区 | 2315 | 丰都县 | 2332 | 彭水县 | 2337 |
南岸区 | 2307 | 大足区 | 2319 | 垫江县 | 2333 | 两江新区 | 2340 |
北碚区 | 2309 | 璧山区 | 2323 | 忠 县 | 2324 | 万盛经开区 | 2310 |
渝北区 | 2312 | 铜梁县 | 2321 | 云阳县 | 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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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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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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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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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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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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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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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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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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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 ||||
执业所在地 村委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
当地乡镇 卫生院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
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注册地的村民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存档
附件3
2019年重庆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学历 | 专业 | 毕业学校 | 从业 起始时间 | 换证前 注册地址 | 现注册地址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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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历一栏填写:无学历、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一栏按照毕业证书上专业填报。
附件4
2019年重庆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联系人统计表
序号 | 区县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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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联系地址用来邮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