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强化村(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九龙坡区全面启动开展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爱卫办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成立以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爱卫办为成员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实施。二是完善组织体系。按照相关规定,由各镇街全面推进村(居)下属委员会的设立,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所有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已基本建立。三是落实工作职责。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在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治组织优势,协助各村居和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健康宣教、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卫生监督协管等20余项公共卫生职责,并定期协商解决辖区内传染病防治、新冠疫苗接种、环境保护等主要公共卫生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例会机制。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半年或年度工作会,并结合国卫复审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职能,累计召开200余次工作例会,并于每季度末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适时掌握全区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及时研判解决。二是建立培训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组织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业务知识培训,普及公共卫生健康知识,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奖励机制。各镇街积极落实奖励性政策,对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较好或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保障群众健康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共卫生委员会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在提高积极性的同时,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力落实
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爱卫办、区纪委等相关部门,结合2021年国卫复审、新冠疫苗接种等,对公共卫生委员会相关工作累计开展督查60余次,坚持问题为导向,从突出问题、重点内容入手,从深从细督查问题线索,逐一分析研判,督促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我区已组建162个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实现全覆盖。下一步,我区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服务内涵,筑牢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底,提升辖区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