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法治建设 > 每周一法

【每周一法】·2024年第36期(总第319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日期: 2024-11-27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关于管理与指挥体制的相关规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可以依法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决定、命令、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与设立它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措施具有同等效力,法律责任由设立它的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并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管理工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