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2024年第16期(总第299期) 《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明确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工作的具体内容,规定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度,以及对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违法行为按照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相关法条】《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定期对下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工作任务的机构进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通报有关结果。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统计工作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三)统计经费及统计工作设备保障情况;
(四)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及统计资料管理情况;
(五)统计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及统计调查对象隐私保护情况;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