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法治建设 > 每周一法

【每周一法】·2021年第7期(总第146期)监护关系终止有哪些情形?

日期: 2021-02-22
字体: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