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第49期(总第141期)《民法典》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出了哪些规定?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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