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第38期(总第130期)《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适用范围?
《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二条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的场所或者供集体使用的场所,包括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
本条例所称的吸烟,是指吸入并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气雾的行为。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视为吸烟。”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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