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法治建设 > 每周一法
【每周一法】·第33期(总第125期)民法典中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情形?
民法典第1036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归档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