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法治建设 > 每周一法

【每周一法】·第1期(总第93期)《重庆市献血条例》(释义)第十五条

日期: 2020-01-07
字体: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制定临床用血应急预案。  

发生临床用血供应紧张、突发事件需要应急用血,或者因可预见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备血时,应当按照预案要求分级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发生前款规定情形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动员本单位适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