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第52期(总第92期)《重庆市献血条例》(释义)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每年六月的第三周为本市献血宣传周。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动员和组织一次献血活动,动员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并为献血者提供便利。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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