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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法】·第35期(总第75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三十条

日期: 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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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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