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第28期(总第68期)关于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20)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做出了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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