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法治建设 > 每周一法

【每周一法】对信仰宗教的党员的处理,以及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7)

日期: 2019-04-17
字体:

  【每周一法】·第15期(总第55期)对信仰宗教的党员的处理,以及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7)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对信仰宗教的党员的处理,以及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做出了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