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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法】关于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释义1)

日期: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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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法】·第29期(总第29期)关于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释义1)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七条对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从4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或者侵犯。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3.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4.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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