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监察机关如何运用查询、冻结措施调查案件(监察法释义5)
【每周一法】·第17期(总第17期)监察机关如何运用查询、冻结措施调查案件(监察法释义5)
《监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相关案件时,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集、保全财产性证据,防止证据流失或者被隐匿,确保在后续工作中对违法犯罪所得予以没收、追缴、返还、责令退赔。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赋予监察机关必要调查权限。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实践看,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相当一部分案件涉及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为了查清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事实,使收集、固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查询、冻结权限,同时又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以及对相关人员的权利保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