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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法】关于处置(监察法释义4)

日期: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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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一法】·第16期(总第16期)关于处置(监察法释义4

处置,是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履行处置职责的几种方式,主要目的是规范和保障监察机关的处置工作,既防止监察机关滥用处置权限,也保证监察机关依法履行处置职责。处置,包括以下5方面

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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