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关于公民行使权利的自由
【每周一法】·第10期(总第10期)关于公民行使权利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本条是关于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规定。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一是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二是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三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四是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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