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原则
【每周一法】·第6期(总第6期)关于国家机关工作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和第二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关于国家机关实行精简和工作责任制以及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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