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质量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爱卫会、两江新区爱卫会、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重庆市高质量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高质量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巩固提升全市卫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全域卫生创建,推进卫生创建向基层延伸,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为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建设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域卫生创建活动,全市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整体联动、共建共享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创建质量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到2025年底,国家卫生区覆盖率达到80%,国家卫生县覆盖率达到90%,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20%,市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60%。其中,“一区”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不低于30%,市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80%;“两群”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15%,市级卫生乡镇覆盖率不低于50%。旅游乡镇全部建成国家卫生乡镇。
三、主要任务
(一)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落实《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紧扣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四项重点任务,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五清理一活动”、“千村宜居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推进等四项重要活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努力确保饮用水安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治理生态环境系统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梯次推进农村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打造健康美丽宜居乡村。
(二)城镇面貌提质行动。落实《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抓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棚户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居民小区饲养家禽家畜治理。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加快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强化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和水质检测;加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宾馆旅店、港口码头、机场、车站、影剧院等重点场所的日常卫生管理。落实公共场所“七小”行业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通风消毒等措施。推进菜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整治市场内部及周边“十乱”、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城区取缔市场活禽交易,实现家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旅游乡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卫生管理力度,全面建成国家卫生乡镇。
(三)长效管理推进行动。建立健全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爱国卫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城镇长效管理,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常态化复审工作,巩固扩大卫生城镇创建成果。认真按照2021版《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严密组织卫生城镇评审工作,努力确保创建质量。建立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采取线上评估、现场评审、民意调查相结合方式,适时掌握卫生城镇工作动态,推进长效管理工作落实。
(四)健康城镇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完善城市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各地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大力开展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活动,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夯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建设的微观基础,构建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健康治理新格局。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依法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坚持环境治理与专业消杀消毒、卫生防疫防病相结合,完善“三防”设施,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城区突出铁路沿线、道路(河渠)护坡、绿化区、闲置旷地、待建工地、公园、人防工事和其它公共地段等重点部位,农村突出河道、积水坑塘、沟渠、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孳生地治理,减少病媒传播途径,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内。
(六)共享无烟生活行动。大力推进实施《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落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按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的职责抓好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探索创建“无烟社区”等无烟区域和场所,建设和规范戒烟门诊服务,加强控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行业监管热线。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
(七)健康知识科普行动。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促进全社会形成“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的浓厚氛围。深入推动健康科普“六进”(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市民自觉践行《重庆市民健康公约》,全面推广正确规范洗手、保持室内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落实分餐公筷、网上预约就医等文明卫生健康习惯。持续推行减油、减盐、减糖,倡导合理膳食,树立良好饮食风尚。加强健康文化建设,普及卫生健康、疾病防控、中医保健等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抗病能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校医或保健教师配备,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阳光积极的良好心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爱卫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卫生城镇创建摆在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强化组织领导,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制定落实方案和推进措施,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区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信息化、“互联网+”等手段,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蕴含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示范引领,努力调动群众关心参与卫生创建工作积极性。畅通社会和公众监督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将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纳入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表扬,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停止下一年度卫生城镇、优秀卫生单位(村、社区)申报推荐资格。对履职尽责不力、拖延应付的,要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重庆市高质量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分工
附件
重庆市高质量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分工
任务项目 | 主要举措 | 责任单位 |
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 紧扣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四项重点任务,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五清理一活动”、“千村宜居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推进等四项重要活动。 | 区县政府。市乡村振兴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
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 | 区县政府。市水利局。 | |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 区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 |
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梯次推进农村集中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区县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 |
城镇面貌提质行动 | 抓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棚户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居民小区饲养家禽家畜治理;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加快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强化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和水质检测。 | 区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 |
加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宾馆旅店、机场、车站、影剧院等重点场所的日常卫生管理。 | 区县政府。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局、重庆铁路办事处、重庆机场集团、重庆港务物流集团。 | |
落实公共场所“七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行业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通风消毒等措施。 | 区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 | |
推进菜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整治市场内部及周边垃圾乱堆、杂物乱放、管线乱牵、私搭乱建、乱贴乱画、污水乱排、摊点乱设、占道经营、车辆乱停等突出问题,城区取缔市场活禽交易,实现家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 | 区县政府。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 |
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 | 区县政府。市体育局。 | |
旅游乡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卫生管理力度,全面建成国家卫生乡镇。
| 区县政府。市文化旅游委。 | |
长效管理推进行动 | 建立健全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爱国卫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 区县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
全面推进卫生城镇长效管理,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常态化复审工作,巩固扩大卫生城镇创建成果。 | 区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 | |
严密组织卫生城镇评审工作,努力确保创建质量。 | 区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 |
健康城镇建设行动 | 大力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大力开展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活动。 | 区县政府。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
病媒生物防制行动 | 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加强防制设施建设。 环境卫生治理,防制设施建设。
| 区县政府。所有成员单位。 |
定期开展密度监测,针对性做好防制工作。 | 区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 | |
共享无烟生活行动 |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 | 区县政府。市委宣传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
落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按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的职责抓好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 | 区县政府。所有成员单位。 | |
戒烟门诊建设与服务。 | 区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 | |
健康知识科普行动 | 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促进全社会形成“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的浓厚氛围。 | 区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教委、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卫生健康委。 |
深入推动健康科普“六进”(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 区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局、文化旅游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 |
践行《重庆市民健康公约》,全面推广正确规范洗手、保持室内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落实分餐公筷、网上预约就医等文明卫生健康习惯。 | 区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 |
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校医或保健教师配备,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区县政府。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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