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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5-001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发布日期 ] 2025-07-11

关于做好2025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两江新区社发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重庆医药高专附一院,各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进入高温酷暑季节,部分区县日最高气温已达到40℃以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度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维护好劳动者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件重要事情来抓,提早谋划、提前部署。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和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要切实应对好夏季高温天气多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规定,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不适合高温禁忌作业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要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要完善防暑降温措施,禁止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新业态用工应减少户外高温时段的工作时间,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等措施保障外卖员等平台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要专门组织对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认真履职尽责,加强防暑降温监督检查

做好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会同人力社保、工会等部门(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调度,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和单位的执法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要加强指导用人单位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中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区县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会同经济信息委、住房城乡建委、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委、邮政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露天作业岗位和炼铁(钢)工、锅炉工、烧窑工等高温作业岗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避免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

                                2025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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