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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受理了重庆市医学心理咨询中心注销申请,并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类别

法定代表人

登记号

机构登记地址

重庆市医学心理咨询中心

其他

汪波

563457500112220811

渝北区龙溪镇花卉园西路25号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2023年8月2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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