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通告
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规划发〔2018〕12号)和《重庆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渝卫发〔2021〕17号)要求,经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1月9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通告如下:
一、许可同意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和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各新增1台科学研究型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
二、许可同意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重庆市双桥经济及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重庆市大足区第二人民医院各新增1台临床科研型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
三、许可同意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更新1台临床科研型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
四、许可同意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和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各新增1台科学研究型磁共振成像系统(MR)。
五、许可同意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巴南区界石镇中心卫生院各新增1台临床科研型磁共振成像系统(MR)。
六、许可同意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更新1台临床科研型磁共振成像系统(MR)。
七、许可同意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更新1台科学研究型直线加速器(LA)。
八、不予许可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新增1台临床科研型直线加速器(LA)。
九、不予许可重庆市黔江区中医院新增1台科学研究型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