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3-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荣获市政府办公厅“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突出单位”称号,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放管服”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坚持学用结合,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党委高度重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通过委党委“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干部网络培训、每月支部学习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出台系统“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制定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系统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进一步培养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制定“喜迎二十大·党建领航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系列宣传方案,用好用活官微官网等平台,积极营造良好氛围。2022年11月,在西南民族大学开展川渝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干部综合素养培训,加强两地学习交流。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委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委党委会、主任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对标对表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意见的要求,组织开展3个月集中整改,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督导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强化法治审查工作。对重要行政行为开展法治审查,全年开展合同协议审查93件,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查5件,与其他处室会商出具信访回复、医患纠纷处理、业务工作和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的法制意见50余件。四是加强行政诉讼复议。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6件,已判决胜诉11件;答辩行政复议案件7件;建立系统行政诉讼及医疗损害诉讼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讨论会8次,研讨案件10件。

(三)坚持夯实基础,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一是及时开展修法工作。完成《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集中修正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卫生健康立法。做好市人大立法工作调研,申报2023年立法预备项目1个(《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调研项目3个(《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动态清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审查并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历年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完成规范性文件格式调整与公开发布。四是加强行业标准立项。组织申报《重庆市背囊化应急队伍建设标准》等14个地方标准立项,逐步实现以标准促进行业管理提升。

(四)坚持简政放权,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规范行政审批。编制并动态调整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取消行政权力23项,下放6项。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统一市、区两级170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材料等30余项要素标准,实现异地可申请、本地可领证。“渝快办”平台办理咨询和投诉930件,回复率100%,群众“好差评”评价5398条,满意率100%。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措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取得关键进展,实现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落户、社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医保6事全程一次网办。三是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完成全市611个母婴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和1031个乡(镇、街道)生育服务证的发文收章与电子印章制章工作,实现电子证照跨部门共享。四是做好各项试点工作。完成“营商环境”3项试点改革任务、医疗健康领域服务业扩大开放11项改革任务、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建立独资医院等5项重点任务。

(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一是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全面聚焦预防接种单位、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领域,推进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二是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卫监蓝盾”专项行动,会同公安等7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对消毒服务机构、第三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等进行督导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13.78万户次,查处案件7365件,罚款2868万元,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三是继续开展“你点名我监督”交叉执法。联合成都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市药监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群众参与有效点名150万余票。对22家医疗美容机构和115家游泳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其中立案调查23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六)坚持提质增效,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树立规范执法典型。举办“评优卷、晒文书、选能手、宣普法”系列活动,评选出“执法办案能手”8名、优秀执法案例15件。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修订《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细化医疗卫生等9个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确保行政处罚裁量合法合理。起草《重庆市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三是扎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回头看”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开展执法专项稽查。重点抽查“监督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3个方面,确保卫生健康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廉洁、高效。

(七)坚持依法治理,着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调解机制。制定下发《涉访违法行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信访工作应急预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信访工作制度》等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一系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完善每月定期研判、重点时期专题研判、突发事件应急研判等工作机制,每月召开安全稳定形势研判会,对可能集中凸显、大面积发生、容易引发连锁反应的重大风险进行重点研判,全年召开研判会议16次。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实行日排查、日研判,确保全系统信访稳定。三是落实接访下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深入基层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制度,明确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1天,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委属(代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天到本单位信访接待场所公开接待信访群众。四是加强专家指导。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固定每个月第二周的星期三到市卫生健康委,对卫生健康行政法律法规制定、依法行政等工作进行指导,避免因制定政策不当或行政执法疏漏引起不必要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五是推进治重化积。认真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治重化积专项工作,中央联席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交办的90件治重化积案件全部办结。

(八)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推动普法提质增效。一是明确普法工作任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图,普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二是扩大普法覆盖层面。新培训市级行政执法人员7人,考试合格率100%。开展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共换证134人。三是创新普法形式。针对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创新普法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精准化普法,开展“医路相伴”普法活动4场,广泛征集卫生健康“法治趣课堂”普法短视频共78条,其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三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7条。通过委官网及12320短信平台,发布“每周一法”48期(总第235期),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法机制还不够扎实深入。部分基层单位法治专题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学习方式较单一。二是医疗纠纷处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少数医疗机构法治意识不强,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争议方式较简单,协调联动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扎实推进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立法,做好“十四五”时期4部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前期准备工作,重点组织做好2023年立法预备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相关立法调研和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办理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推进行业法治化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权力清单配置调整工作,修订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以“川渝通办”“全渝通办”“部门通办”为抓手,深化出生一件事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适时推出手机端服务,做好一件事政务服务示范。做好“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工作,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执法稽查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强化异地交叉执法、随机抽查等现场执法,全面推广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效能。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月”活动和“卫生健康普法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营造社全会关爱医护群体,支持卫生健康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切实提升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工作能力。

(五)提升信访工作质效。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抓好条例落地见效。着力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强化基层业务规范,提升基层化解矛盾能力。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信访工作质量提升行动,解决好信访突出矛盾问题,强化“接诉即办”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