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1-000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以及《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对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要求,将《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处室。二是健全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智库)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等5个法治建设方面的文件。三是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多次研究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切实解决法治建设的实际问题。四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委属(代管)单位半年工作督查、暗访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普法、依法执业情况纳入医疗卫生单位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职。一是开展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新增29项,修改2项,删除11项,保留248项。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改革,对26项行政许可事项105个办理项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平均精简为法定时限的50%,其中11个办理项实行当日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做到“只跑一次”,其中70% 的项目“一次不跑”,平均跑动次数为0.29次,位列市级部门第12名。二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开通消毒产品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施部分消毒剂紧急上市,共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临时卫生许可17家、紧急上市消毒剂44个,及时保障消毒产品市场供应。三是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涉及出生一件事等三个套餐事项,完成办事指南和录入工作。四是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许可事项川渝通办工作,逐步实现义诊备案等3项事项川渝同质化办理。五是牵头完成世界银行对我市营商环境评价,负责的17项指标均取得较好效果。 

(三)加强法治体系建设,确保有法可依。一是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完成《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制定工作,并顺利通过审议,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初步完成《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中医药条例》调研和起草工作。二是完善内部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三是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未通过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上会讨论。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报备,2020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55件,无迟报漏报情形。严格履行合同审核职责,2020年共审查各类合同87件。坚持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2020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行为5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共进行公平竞争审查55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全力以赴助力疫情防控。针对疫情防控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牵头完成8轮督导,指导各区县、各委属医疗机构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力度,大力开展疫情期间消毒产品、公共场所等4项专项检查,为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保驾护航。二是完善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执法能力。推进完成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改革,加强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配备,进一步织牢“市-区县-镇街”卫生健康执法网底。实施2020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统筹安排中央资金780万元,为各区县卫生健康执法机构采购配发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和快检设备,为基层职业卫生执法工作提供装备保障。组织开展渝北区等第一批示范化建设机构验收考核工作,加强涪陵区等第二批示范化建设督导调研,努力打造高标准的示范卫生监督机构。三是落实执法责任,切实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文明规范;完善卫生健康委托行政执法手续,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确保正确、规范行使各项行政执法权力;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及时将监督抽查结果通过“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或区县政府官网渠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2019年度卫生健康执法案例评查工作,全市共4件案例被评为全国优秀典型案例,优秀典型案例数居全国第一。举办全市监督执法管理干部培训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启动《重庆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明确修订“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制度。

(五)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提升监督执法效能。组织开展医疗美容、尘毒危害等9个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整治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医疗美容、公共场所、职业卫生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多部门监管合力。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期间无证生产消毒产品和生产假冒伪劣消毒产品、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等典型违法案件7件,并予以全市通报,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2020年全市共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检查142925户次,监督覆盖率99.59%;共查处案件5984件,处罚金额1700.03万元,有效震慑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强化信用监管,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3大领域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实施医疗机构、用人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试点,积极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新模式。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213项信息事项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信用记录,公示行政许可、监督抽查等信息2000余条,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荣誉表彰和日常监督检查”事项中嵌入信用信息管理,查询信用信息1256条,实施联合奖惩132次,并将奖惩情况反馈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印发《机关信访工作制度(试行)》,对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办理、定期研判等9项工作进行规范。二是强化源头防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展13项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做好定期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每月定期研判、重点时期专题研判、突发事件应急研判等工作机制,每月召开委机关处室安全稳定形势研判会,每季度召开委属单位安全风险防范研判会,全面梳理,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应对准备。四是强化纠纷排查。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涉洪灾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到全面梳理、精准研判,提前掌握相关情况。五是强化接访下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深入基层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制度,打造“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立体信访受理平台。2020年共办理来信641件次、网上信访3237件次;接待群众来访591批次1297人次,其中个访568批次662人次、集体访23批次635人次;接听市长公开电话、12356计生热线和值班电话30805件次,12320卫生热线接听受理各类电话127389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全力推动信访群众合理诉求的妥善解决。

(七)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组织编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法律法规手册》,该手册被两个区县政法委推广。二是汇编整理118部卫生健康系统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并上传委官网,形成了一法一码移动的卫生健康法律查询体系。三是组织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每周一法”推送工作。我委的法治宣传工作获得国家法规司认可并推广。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通知》,于2020年年初对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委属(代管)单位普法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三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委属(代管)单位和委机关各处室的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确保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部分医疗机构对法治工作理解不深,意识不强,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二)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偏弱,专职法治工作人员较少。

(三)受制于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我市熟悉医学与法学的跨学科人才较为缺乏。

(四)法治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主业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融入性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提升法制工作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完善公文审查机制,切实加强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出台。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素质。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教育,重点加强机关行政领导和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本系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继续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依法履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职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继续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依法、高效、公平、合理的医患纠纷解决方式,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