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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产假如何规定的?

日期:2025-01-23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

国家规定的产假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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