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民生信息>医疗卫生>医政管理 > 政策文件

关于重庆四联康复医院停业的通告

重庆四联康复医院向我委提出停业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原则上停业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限自通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现通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四联康复医院

机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运河新村1号

法定代表人:杨中鑫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90525750010921A5272

在通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