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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合川康宁医院注销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合川康宁医院申请注销,经医疗机构注销公示,市卫生健康委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类别

法定

代表人

登记号

机构地址

重庆合川康宁医院

精神病医院

谢平

PDY94557450011717A5202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金马村13社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2024年12月19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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