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加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代管)单位,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加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71号)及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加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2018年全市统一招收的具有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本科学历,学术型硕士/博士学位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2.2019年全市统一招收的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学位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3.2020年全市统一招收的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型博士学位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4.既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且符合国家关于补考次数相关规定的学员。
5.重庆医科大学、陆军军医大学2018级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并轨研究生。
6.符合参考条件的陆军军医大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军队学员和2018级军队计划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上考核对象培训时间计算至2021年10月30日完成33个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符合减免培训时间规定的可按照减免时间顺减。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1.2019年全市统一招收且已完成培训任务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
2.既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且符合国家关于补考次数相关规定的学员。
以上考核对象培训时间计算至2021年10月30日完成21个月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二)专业理论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分别按照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的《专业理论考核大纲》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理论考核大纲》实施。
(三)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按照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关于下发重庆市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方案的通知》实施。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核:2021年10月30日。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2021年10月31日—11月1日。
(三)考场等具体信息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流程
见附件1。
五、其他事宜
(一)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市住培办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结业考核报名费由市住培办测算后另行通知。
(二)报考学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考核资格;已参加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请各基地及时通知并督促学员提交报考资料,若因基地管理或学员个人疏忽而导致报考不成功,只能延期考核。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魏婧靖、张灵秀;联系电话:67706518。
市住培办联系人:黄军、郭廷军;联系电话:81213966、63621100。
附件:1.2021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加试工作报考流程
2.2021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加试工作学员报名汇总表
3.2021年重庆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加试工作学员报名汇总表
4.2021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结业考核加试工作申请表
5.2021年重庆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结业考核加试工作申请表
6.2021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阶段考核培训记录汇总表
7.2021年重庆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阶段考核培训记录汇总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