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首届“巴渝岐黄杯”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总工会,两江新区社发局、总工会,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总工会筹备组,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总工会,各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经研究,现将《重庆市首届“巴渝岐黄杯”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2020年6月23日
重庆市首届“巴渝岐黄杯”
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大力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励全市中医人员学习钻研中医医疗技术,展现中医药人的风采,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信任度和认同感,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拟在全市范围内举办首届“巴渝岐黄杯”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并制定大赛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当好主人翁 建功新时代 弘岐黄之术 佑百姓健康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中医药队伍良好精神风貌和职业风范,助力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大赛组委会
成立重庆市首届“巴渝岐黄杯”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名单见附件1)。
四、参赛单位
(一)委属医疗机构
通过机构内选拔,市中医院应组织1支队伍参加半决赛,鼓励其他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组队参赛。
(二)区县医疗卫生机构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卫生机构应独立组队,由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选送,每个区县参赛队不少于2支,最多不超过4支队伍参加半决赛,其中辖区内所有公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必须组队参赛。
五、组队要求
(一)每支参赛队由本单位工作的3名队员组成,3名队员均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主要执业机构注册在本单位的医师。
(二)参赛队员一经确定,不能临时更换队员,否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六、活动安排
(一)初赛
1.由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参照半决赛和决赛命题范围自行确定竞赛内容和形式,着力提高广大职工技能素质,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能比赛、技术交流等活动;通过竞赛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目的,并参与到市总工会网上劳动和技能竞赛中(市总工会网址:http://www.cqgh.org/)。
2.各区县(自治县)应通过初赛选拔产生本区县参赛队,原则上所有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均应参加半决赛。
(二)半决赛
由组委会统一组织。
1.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2020年7-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竞赛形式。
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题型为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3.命题范围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学、中医五官学等内容进行命题。(参考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4.比赛地点
半决赛分万州、南岸、沙坪坝、永川、黔江、涪陵6个比赛点同时进行,各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按属地化原则参加相应比赛点考试(不计入区县参赛队名额),各区县(自治县)比赛点划分按参赛单位数等进行合理分配,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5.晋级规则
(1)单位
各参赛队队员均参加半决赛,3名参赛队员得分总和为参赛队得分。参赛队成绩按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类和其他医疗机构类分别进行成绩排名,各类别前11名的参赛队晋级该类别团体总决赛。
个人
半决赛个人成绩按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类、其他医疗机构类分别进行成绩排名,各组别前30名的参赛队员晋级该类别个人总决赛。
6.食宿安排。
半决赛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总决赛
由组委会统一组织。
1.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2020年9-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竞赛形式
现场技能操作演示、现场答题。
3.竞赛内容
中医诊断技能、针灸推拿技能、中医骨伤临床技能、中医外科技能。
4.比赛地点
另行通知。
5.奖项设置
(1)个人奖
成绩由晋级的半决赛个人笔试得分(占40%)和决赛个人技能操作得分(占60%)构成。
①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②其他医疗机构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2)团体奖
①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7名;
②其他医疗机构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7名;
③组织奖6名,结合各区县和各单位前期宣传、组织培训和人员选拔及代表队获奖情况等,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区县和单位颁发组织奖。
④最佳人气奖5名,对进入决赛的队伍开展公众投票,结合市总工会网上劳动和技能竞赛及公众投票情况,前5名的队伍评选人气奖。
6.食宿安排。
总决赛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提高活动实效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总工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在本辖区(机构)内按照竞赛内容组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开展逐级选拔,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做好参赛队员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活动影响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总工会,各单位要积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适时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现场图文、视频上传到市总工会网站,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通过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充分调动广大中医药人员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岗位练兵”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医疗工作者立足本职工作、钻研中医药业务,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广大百姓。
(三)落实防控要求,安全开展竞赛
各比赛点组织单位要加强比赛期间人员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监管,制定参赛人员发热应对应急预案,做好考场安排和人流管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赛人员体温及健康监测。同时,各参赛单位要做好参赛队员健康管理工作,督促参赛队员完善渝康码等防控要求内容,保障比赛安全顺利进行。
八、其他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委属医疗机构将培训及选拔情况形成总结(含文字及图片),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参赛队伍回执表(附件2)报送至指定邮箱CQ67727591@163.com,各区县和单位培训及选拔情况将作为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蔡肇其;联系电话:023-67706811;张晓宝;联系电话:023-63850305;电子邮箱:CQ67727591@163.com。
附件:1.重庆市首届“巴渝岐黄杯”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组委会
2.重庆市首届“巴渝岐黄杯”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参赛回执
附件1
重庆市首届
“巴渝岐黄杯”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组委会
重庆市首届“巴渝岐黄杯”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领导,研究确定大赛重要事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名单如下:
主 任:
黄明会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姚 红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
杨军波 市总工会一级巡视员,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
何丽芳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
委 员:
冉茂盛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统战处处长
唐丽灵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处长
张伟军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贺 莉 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常务副主席
徐永柱 市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何 坪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曹文富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院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负责比赛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指导各赛区开展比赛,负责决赛的组织实施。名单如下:
主 任:
唐丽灵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处长
贺 莉 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
李河君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统战处副处长
曾 毅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处副处长
李沁阳 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
杨寿坤 市卫生服务中心工会主席
万 飞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院院长
唐成林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副院长
办公室成员:
蔡肇其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工作人员
张晓宝 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一级主任科员
徐 丹 市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事务服务部副部长
邓传柱 市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事务服务部主管
戴 祯 市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事务服务部工作人员
张 雷 市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事务服务部工作人员
附件2
重庆市首届“巴渝岐黄杯”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参赛回执
参赛单位:
序号 | 公立中医医院类/其他医疗机构类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领队/队员 | 医师执业(助理)证书编号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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